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选取培训班副食品公司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0-09-16 阅读次数:769 信息来源:本站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选取培训班副食品公司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CTF20201243)
项目概况
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选取培训班副食品公司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DCTF20201243
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选取培训班副食品公司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主要供货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类、奶类、鱼类和豆类、干货调料等,实际供货品种中标后以采购人供货通知为准。具体供货数量按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说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800.0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509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ynydgc.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电子邮箱:2021786019@qq.com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
地址:昆明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大西路
联系方式:(0871)67361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0871)63335681-7115、63335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梅、包惠玲、沈娜、曹魁(采购代理机构)、闫俊杰(采购人)
电 话:0871-63335856
招标公告附件: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规范、高效的食品统一采购和供应机制,加强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食堂的管理,进一步改善就餐条件,保障培训班相关人员营养摄入。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其他相关法律法律及地方规定。
3、符合采购人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
(1)蔬菜:必须确保质量,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符合CB/T23351-2009《国家新鲜水果和蔬菜质量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为非转基因植物。
(2)水果: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水果。
(3)肉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鲜禽肉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为非转基因动物。
(4)蛋类、奶类、鱼类和豆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干货调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质量要求明细
蔬菜类 | 1.白菜类:形状均匀,菜梗嫩白,菜叶包裹紧实。 2.直根类:形状好、色泽好,根须肥,表面光泽度高。 3.茄果类:个头大小均匀,色泽红润,无农药无化肥,皮薄,软硬适中。 4.瓜类:形状均匀、表皮光洁。 5.葱蒜类:根茎粗壮、葱白长、葱叶肥厚、表皮光泽度高。 6.绿叶菜类:香味浓郁、芹根偏白、芹根毛须多、芹茎细长、芹叶繁多,菜根粗短、菜叶扁平肥厚、菜叶葱绿。 7.茎菜类:色泽深厚、大小匀称、表面平整。 产品洁净度(包括农产品清洁程度和净菜百分率):洁净度高、表皮无泥土。 8.薯芋类:个大(土豆单个不少于200g)、表皮光滑、表面无斑无缺损无色变。 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蔬菜新鲜,外观良好,均无枯黄、发霉、腐败、变质等情况,无明显脱水现象。若所供货品不合格,甲方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
水果 | 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口均匀;色泽自然、光亮及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内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刹。 |
肉禽 | 1.色泽正常无异味,肉质紧实,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检疫合格,当天现杀肉。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无发霉、腐烂、变质、捗假、掺杂污、秽不洁、变质等情況。 2、所供货品不合格,甲方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
蛋类、奶类、鱼类和豆类 | 1. 蛋类: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色泽鲜明、重量适当,蛋与蛋相互碰击、声音清脆,手握蛋摇动无声。 2. 奶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4. 豆类:豆类形状均匀、色泽鲜明、表面光泽度高。 |
干货调料 | 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的固有味道、滋味无异味,性状为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包装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
3、禁止提供食品明细
(1)无进货票证及相关有效证明的食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3)伪造产地或者伪造、冒用厂名、厂址、注册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食品。
(4)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5)不符合国家兽药、饲料添加剂残留量规定的肉类及肉制品,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的农产品。
(6)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保鲜剂生产、加工的蔬菜、水果、畜禽和水生动植物产品及其制品,用农药、化肥浸泡过的粮食。
(7)使用非食用色素的冻肉、鲜肉、禽类、鲜奶、水果、蔬菜和水生动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8)用非食用化学物品浸泡的畜禽产品、水生动植物产品及其制品,用非食用酒精兑制的酒类。
(9)含有囊虫等致病性寄生虫的肉、禽及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
(10)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水果、水生动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11)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12)非定点屠宰、注水的畜禽及其产品。
(13)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因预防疾病等特殊需要而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供货内容:主要供货内容包括蔬菜、肉禽、蛋类、奶类、鱼类和豆类、干货调料等,实际供货品种中标后以采购人供货通知为准。
2、供货数量:具体供货数量按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
3、配送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4、服务期限:一年。若出现产品质量或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合同履行期间,若因采购人业务进行调整而导致服务期限变更的,供应商须自愿接受此事实,相关服务费用将按实结算。
5、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保证食品(原材料)卫生、安全,并且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保证食材新鲜,除食堂注明需要的冻品外,其他一律不允许配送入过冷库的食材, 不得配送隔夜蔬菜、禽肉、水果,保质保量。肉禽类必须附检疫单。
2、配送的食材出现人为之外不可控问题时,配送公司必须有良好的后续保障和处理措施。
3、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食堂有小批量的食材需求时,配送公司不得推诿,必须第一时间按质按量配送,保证随要随送。
4、人员要求:拟投入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明。
5、车辆要求:拟投入的车辆必须为固定车辆,不能随意更换。